委任人因網路上找工作,誤信詐騙集團說詞而交付帳戶與詐騙集團使用。經檢察官以無正當理由交付帳戶罪起訴後,審理期間律師積極協助委任人與被害人協調,最終協助委任人與實際受損害之受害人全數達成和解,為委任人成功爭取到緩刑。